巢湖学院2003年高职(专科)自主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根据省招委[2003]7号、省招办[200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2003年高职(专科)自主录取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计划来源:
1、远程网录取文理科上浮20%计划未完成部分及在外省未完成的计划。
2、已录取考生不按期到校报到的缺额。
3、已录取考生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缺额。
二、录取对象
参加2003全国高考(秋季)达到我省各类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文史类(师范)380分,理工类(师范)360分,文史类(非师范)260分,理工类(非师范)253分。
体育高职(专科)文化线:体育(文)291分,体育(理)292分。男生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为专科综合分:102.58分,女生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为专科综合分:121.10。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线:师范专业:文科(不含数学)221分,理科259分。非师范专业:文科(不含数学)203分,理科237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分录取控制线:艺术设计类专业(非师范),不设专业控制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素描+色彩+设计)录取。美术教育专业控制线:134.00(素描+色彩)。
今年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自主录取。
三、录取办法
考生根据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我院相关招生计划,持准考证、身份证、分数条来我院报名、登记。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报考我院的考生,考生家庭必须具备承担高等教育各项费用的条件。我院招生部门将对在规定时间内来院报名登记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进行审核,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开选才。对报考师范类英语教育、数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总分达到相关控制线的情况下,分别按其相应的英语、数学、语文等学科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顺序录取,而不再按总分由高分向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报名时间
九月十五日——九月三十日
五、联系电话
(0565)2361098、236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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