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2、我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予以推档。
5、各专业志愿之间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具体要求根据当年各省的情况确定,一般级差在5分以内。
6、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对文化考试有单科要求(具体分数线视各省市、区高考的具体情况划定英语、语文的单科分数线)。
7、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投档;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