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中药学(基地班)、对外汉语、七年制中医学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中医学(针灸英语方向)、中医学(医学英语方向)、英语(中医药翻译方向)、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需加试口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
2、报考本校的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疾病的,学校不予以录取;患有第二部分第1、2、3条所列疾病者,第三部分第5、6、7、9条所列疾病者,不能报考本校医药类相关专业;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护理类专业。
3、报考本校护理学类本专科的考生要求女生不低于1·58米,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建议澳抗阳性、肝功能不正常、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本校医药类相关专业。由于我校没有清真灶,请信奉伊斯兰教的考生慎报。
二、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省级三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艺体特长生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时的分数级差按各省市录取政策执行。我校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不采取志愿清或分数优先的方式),各专业的投档分数级差为5分;与第一志愿同时投档到学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分数级差为15分,未同时投档的,只能安排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3、考生所填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在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反映情况和投诉,投诉电话028-87741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