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和责任。
2.录取原则和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录取工作的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各省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
3.本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6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没有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按专业填报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
4.中医学(中医英语方向)与大连外国语学院合办,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英语方向)、护理学(护理英语方向)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合办,学制6年;此三个专业前两年在对方学校学习英语,后四年在贵阳中医学院学习医学或护理学知识。法学(医事法律方向)与贵州大学合办,在本院学习。中医学(医用计算机方向)与贵州民族学院合办,前两年在贵州民族学院学习,后三年在贵阳中医学院学习。中医学应用心理学双学位班,学制6年,毕业授予双学士学位。
5.其它专业无特殊要求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