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规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专业额满时,考虑第二专业或其他专业。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对符合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我省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2、我院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意大利语、英语本科专业进行口语加试;艺术、体育类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并达到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的黑龙江、吉林、山西三省考生我院单独进行专业校考,其它要求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3、学院对每年被评为特困生的学生予以必要资助,还为学习优秀的特困生设立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积极帮助。学院对学习优秀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特困生每年最高可累计发放8000元的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学生除外)。
4、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学业期满、成绩合格,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将授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