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澳抗阳性考生慎报。
4、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英语成绩要求90分以上;口腔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投档比例在100%—120%之间。
6、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对待。
7、我院采用志愿清、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则不招收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所有志愿均按第一志愿对待。对于报考我院第一志愿投档考生,其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需安排非第一专业志愿时,采取10分专业级差(即满足第二专业志愿时需高出相应专业预录取最低分数10分以上,安排第三及以上专业志愿时需高出相应专业预录取最低分数20分以上)的方式。
8、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