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5、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音乐表演(本科)、音乐学(本科)、绘画(本科)专业和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在山东省只认可本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和玉溪师范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其余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6、报考英语和越南语专业须参加英语口试。
7、越南语专业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年学生到越南学习,后三年在本校学习,实习阶段在越南或国内)。第一年在越南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共计9900元(含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签证费、居留许可证费等)。出国护照签证由学校统一办理,出入境接送由学校负责组织。
8、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9、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考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