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具体方法为:
1、 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即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 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