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目前,我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包括单科竞赛奖学金、四、六级英语统考成绩优秀奖学金、体育文娱活动优秀奖学金等)和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企业奖学金及各院系自设的奖学金。
1. 优秀新生奖学金:
旨在鼓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新生。其标准为:
优秀新生奖学金:
旨在鼓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新生。其标准为:
1)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分别为30000、20000、12000元/人。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10000元/人。
3) 广东省考生高考成绩超过800分,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可获奖学金10000元/人。
4) 非广东生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区普通录取考生前2%(且原始分理科生超出一本线70分以上,文科生超出一本线50分以上,或标准分超过一本线150分以上)者可获奖学金10000元/人。
注:以保送生资格获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同学入校一年后颁发奖学金,若第一学年在本专业绩点排名未达到前20%,则取消新生奖学金;通过高考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同学入校后即颁发奖学金。
2. 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覆盖面为43%左右。
1)奖学金设置及比例
Ø 学习标兵,不设人数比例,获特等奖学金;
Ø 优秀三好学生,占各学院学生人数的1%,获一等奖学金;
Ø 优秀学生干部,占各学院学生人数的1%,获二等奖学金;
Ø 三好学生,占各班级学生人数的25%,按综合测评总成绩积分排序,前5%获二等奖学金,另外20%获三等奖学金;
Ø 学年综合奖,占各班级学生人数的10%,获四等奖学金;
Ø 社会工作贡献奖,占各班级学生人数的5%,获五等奖学金;
Ø 学习进步奖,不设人数比例,获五等奖学金。
2)奖励金额
Ø 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6500元/人·年;
Ø 一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3500元/人·年;
Ø 二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年;
Ø 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500元/人·年;
Ø 四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元/人·年;
Ø 五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500元/人·年。
3. 企业奖学金
我校的学生培养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近四十家知名企业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200元/人·年到10000元/人·年不等。
4.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提供以下几种方式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问题:
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金额 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国家财政和学校为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金。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应聘资格及岗位的审定,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勤工助学的各项工作;拓展社会服务项目。有多种岗位可供选择,学生可一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工作报酬。
3、社会资助:社会资助的助学金作为一种无偿赠予的资助方式,其设立的意图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减轻经济压力,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发展。我校现有国家及社会各界捐赠设立的校级助学金二十多项,资助金额从500元到5000元不等;助学金中有一次性资助的,也有根据学生表现连续资助至毕业的,每年资助人数近1400人,是我校资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4、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