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
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A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科类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B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
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
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
作退档处理。
C学院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学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
D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E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生源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湘
籍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Ⅰ)新生报到时,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身体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Ⅱ)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
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