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收费标准:
1.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
九、其它
1.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和当地银行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良好互动关系,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完成学业。
2.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综合强、基本素质好而深受单位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