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间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8.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