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和“六公开”、“六不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2008年我校在河北、河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甘肃等十二个省份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联)考成绩,以上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省招办有其他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体育类专业:2008年我校在河北、山西、吉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等十个省份安排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若省招办有其他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江西省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通过后报教育部公示,健将级、一级运动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二级运动员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合格报省教育厅批准后,予以录取。
6、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凡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序。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高考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要求及格以上。其他专业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选学英语或日语。
8、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录取专业确定后,一律不予更换。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