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身体健康要求:
旅游、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伶俐,身高有一定要求:男不低于165 cm,女不低于155cm,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其他专业按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关科目的分数线,相关科目单科成绩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相关专业录取要求:(1)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3)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4)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器乐类考生优先录取。(5)报考音乐、美术及体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他专业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6)音乐学专业执行师范类成绩,音乐表演执行非师范类成绩。
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第二直至最后专业志愿计算机自动进行调整。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