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招生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专业为准。
第九条 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法医学专业参照公安、军警体检标准及报考国家公务员条件,年龄19岁以下;法学专业参照报考国家公务员条件,年龄20岁以下;法医学、法学专业身高均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其它各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法医学专业按云南省公安厅规定录取,医学类及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录取。考生的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次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