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20%。
2、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河北省、山东省、湖南省、黑龙江省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其余省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1)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动画设计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按照志愿优先由高到低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取得合格证),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到低录取。(2)本科专业外语单科成绩控制分数线50分(含50分),专科专业不限外语小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