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的录取要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对志愿未填报我校且不愿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录取已满额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我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调档比例一般为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