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其它语种的考生不招。
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级差分别为3、2、1分,第四至最末专业志愿均为1,调剂专业志愿为0。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5、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110分,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并成绩在良好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6、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7、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
9、①我校统招类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属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学生在福建路校区就读外,其余专业学生在仙林校区就读。
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③我校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④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工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应用化学,艺术设计、动画等四个专业组的学生在组内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
⑤我校对经济学基地班实行“2+2”培养模式,二年级末实施专业分流,学生可留在基地班完成三、四年级的学习任务,也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由选择专业。
⑥全校10%的优秀学生在二年级末可申请转至相关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