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新生录取。
第七条 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进档分高低进行排序,对进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再从高到低排序。
第九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并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按照文理科目要求分别计算各专业录取分。
第十条除电力系统自动化(输配电工程)专业和工商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专业限招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性别比例不受限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学、电气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十一条原则上,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英语本科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90分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80分以上;报考南京工程学院康尼学院英语本科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85分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75分以上。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地区生源不平衡。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