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是2006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发119号文件)、教育部备案的高等职业院校,列入国家高考统一招生计划,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专科学历资格。根据自治区政府119号文件精神,学院办学层次为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为此,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内蒙古博达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其前身为内蒙古经贸外语学院,是1993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等学校,也是目前自治区唯一一所海峡两岸联合办学的高等院校。
学院办学十多年来,在办学理念、教学体制等各方面不断创新和探索,逐步走出一条适合民办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教书育人之路,培养出一万余名适应市场经济的高素质专科人才。在民办教育领域,学院凭借灵活的办学机制和教学特色屡获殊荣。1997年被中国民办高教委评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并被教育厅批准为自治区首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在1996、1999年教育厅组织的社会力量办学综合评估中两次获得第一名;1999年,作为自治区唯一一所民办院校荣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00年被教育厅评为“民办示范学校”;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评为“全国高教自学考试先进集体”。2005年被中教院教育质量测评中心、中国社会调查所教育调查部授予我院“社会满意学校”铜匾和证书。同年,《内蒙古日报社》在全区开展百家百业口碑单位评选活动中,学院荣获“内蒙古百姓口碑最佳单位”称号,颁发了证书和牌匾。2006年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授予学院“内蒙古扶贫助学联合工程2004—2005年度先进单位”。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学院“2005年度实施‘春蕾计划’先进单位”。
在教育厅领导的关心下,学院新一届领导集体带领全院教职工全面加强学院建设。坚持“依法办学、以德育人”,提出了“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办学理念和“求真务实,重在落实”的工作指导方针,紧紧围绕“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管理为重点”,全院师生同心协力,团结进取,开拓创新。2005年,学院筹资近千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打造庭院式校园,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学院面貌焕然一新。
在2005年招生工作中,学院主动参与扶贫助学工作,率先提出建立两个扶贫助学班的构想并付诸实施,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经过乡镇(苏木)、旗县、盟市、自治区四级审查,录取优秀贫困生49名,全部免除三年学费,共计60余万元;2006年为武川县大豆铺乡中心校捐赠语音设备等教学设备11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