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
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4.学院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考虑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如英语、数学)高者优先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同一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法学和旅游管理专业对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准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新生入学后要复试素描及水彩画,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
8.报考艺术设计、动画、装潢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则是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二批统考控制线,按照我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10.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1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