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它省份控制在120%以内。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安排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并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高考成绩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志愿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3、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为4C,录取办法是在等级级差法的基础上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A+折算为4分,A为3分,B+为2分,B为1分。
4、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语种(我校理工科类专业及部分文科类专业的一些专业课采取英语授课,小语种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考虑本人实际情况)。
7、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获得我校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无省统考除外),方可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该省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40分)。
8、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电气信息类、数学类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入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志愿情况再选择专业。
9、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山东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山东大学统一盖章的毕业证、学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