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口试。
第九条本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条加分投档考生加分后等同于一般考生按成绩排队;降分投档无我院报考志愿考生不予录取,有志愿考生等同于投档分数线一般考生。
第十一条先由高分至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情况下,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若仍未满额,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调配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第十二条专业分配原则按专业清方式。即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滤出来,对未满专业求其与计划数的差额。第一专业志愿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将超过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后计划数差额的考生滤过来。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最后,将服从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热门程度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去。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体检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