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法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履行对考生和社会的承诺。
2、考生档案材料必须齐全、真实,与事实不符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3、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不录取专业体检受限者。
4、(1)本科专业在第二批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2)专科专业在第三批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5、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线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录取。
6、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一填报医学类专业,则视其为不服从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也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录取。
7、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