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文、理兼收,对德、智、体全面进行考核。
2允许考生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应与考生在参加该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一致。
3文考通知单按1∶3~1∶6的比例发放。
4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专业不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