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本科生3500元/人•年(其中艺术设计专业6100元/人•年),高职专科生5000元/人•年(其中装潢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65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有800和500元/人•年两种。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