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学费的收取标准为:普通类专业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生、年(中澳合作办学专业除外);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分标准收取,每生每年约180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9年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