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武汉工业学院录取新生身体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具体招生计划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主编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十三条对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第一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20%。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的学生除应达到录取分数线外,各科成绩应当均衡,录取我校外语专业的学生其英语单科成绩应在良好以上,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第十六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学校将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录取时,按考生的志愿、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设专业级差2-5分。
第十八条热门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等专业。
第十九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给予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本校不录取不服从院校调剂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