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
3、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师范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左右眼裸视视力均不低于4.5;除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外的理工科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其它专业没有特殊要求。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5、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专业级差和专业排序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专业级差分数为5分;
(5)某些专业加试要求:师范专业要求师范面试合格,英语专业须加试口试;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A、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志愿级差分数为40分;
B、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排队;
C、艺体专业调档排序方案:在文化和专业成绩上线后,四川籍考生报考美术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四川省以外的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和省内外考生报考我校其他艺体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