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录取规则和程序
3.1.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3.2.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江苏:先分数,后等级,等级之间设2分级差;
江苏:学业水平测试选科等级要求:选修科目 2B及以上。
3.3.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3.4. 对考生的语种要求:英语。
3.5. 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5.1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5.2 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5.3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6. 普通类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3.6.1 生物科学专业(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方向)须考生物或化学。
3.6.2 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五个专业须考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