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着对考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态度进行招生。
普通类汉语言(汉考汉、民考汉)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七年制研究生教育专业、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在重点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其它五年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在一般本科批次(第二批次)录取。
民语言五年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均在重点批次(第一批次)录取。
对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临床医学七年制研究生教育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方向对外语、化学单科成绩有特别要求:其中,汉语言汉考汉学生均须达到80分,汉语言民考汉学生均须达到60分。我校各专业考生投档时,优先考虑考生的第一志愿,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加分或降分后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已被录满,同意调剂其他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其他相关专业的考生,学校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可调剂该考生的专业,如联系不到或仍然不同意调剂者学校按退档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所报志愿次序和录取分数高低进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