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06年的录取规则及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我院招收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2、各专业具体可要求: ① 英语本科专业,除必需有我省统一的口语考试成绩以外,入学后我院还要进行口语测试,不合格者将改录其它专业。 ② 体育类考生的身高,原则上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标准。 ③ 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准(山东省美术考生除外),在文化分数达线的前提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
3、不限男女生比例。
4、录取办法: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生源所在省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与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坚持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048925,监察举报电话:0350-3048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