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市的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降分考生档案。具体程序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3.在浙江省内,除个别专业外,学校实行按学院(或类)招生。一年级新生在基础学院学习,二年级开始专业分流。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教学资源进行专业分流。外省按专业招生,进校后也可根据本人意愿适当调整专业。
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取得学籍。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