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普通本科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
2、调档比例: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
3、招收男女生比例:除国防生限定只招收男生外,其他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和国防生的考生要求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无。在总成绩相近时,学校将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
7、有无加试要求:无。
8、是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
9、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专业级差的办法,第1、2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2分,其它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
10、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数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11、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上线后,按所有参加我校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2、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上线后,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体育专项成绩,并根据学校运动项目需要和考生发展潜力等因素择优录取。
13、保送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4、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分数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其他条件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我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将参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与特长进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