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成绩的报送、查询与管理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我院一律不接收。
院校网上报送校考合格成绩时须同时报送《招生简章》(即电子版专业录取原则)。
(二)专业成绩合格比例。校考成绩合格标准应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三)专业合格成绩查询。我院将于2016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考生查询网址: http://www.gszs.edu.cn或http://www.gszs.cn)。
(四)专业成绩的管理。校考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院汇总校考成绩后将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逾期未报送校考专业成绩的,我院一律不再接收。
十二、安全管理
(一)校考考点和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安全管理的检查、准备和实施工作。
(二)招生院校要加强试卷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
(三)校考考点要加强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四)校考考点要加强治安管理,对干扰考点考场正常工作秩序的,请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十三、督导检查
艺术类专业校考期间,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要组成督查组全过程监督检查校考的考试情况。
省教育考试院督查组主要督导检查各考点的组考情况。
市招办督查组要全程检查指导各考点做好校考的组考、考风考纪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各考点巡视员要加强校考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督;要加强对报名、考试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各考点应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信息公布
各考点要指定新闻发言人,专门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统一有效的信息公布渠道。所有有关校考的重要信息,必须报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能公布。
附件:
1.2016年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联系方式(略)
2.2016年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日程表(略)
相关推荐:
·2021甘肃高考本科提前批共录取考生15800名 (2021-7-21 17:04:53)
·2021甘肃高考本科一批I段7月18日开始录取工作 (2021-7-21 17:01:00)
·甘肃陇南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已开通 (2021-7-7)
·甘肃定西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已开通 (2021-7-7)
·甘肃庆阳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已开通 (2021-7-7)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2022年上海高考作文题目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地理答案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生物答案已公布
2022年广东高考地理试题答案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生物真题已公布
2022年广东高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2022年浙江高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2022年广东高考生物真题及答案已公布(完整版)
2022年浙江高考政治真题及答案已公布(完整版)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黑龙江 | 内蒙古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