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均可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应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各高等学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须与主管部门核定、教育部备案的招生计划一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各高等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招生计划一旦向社会公布,不允许随意变更,严禁任何高校超计划或计划外招生。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表如下:
科目 日期 时间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9:00—11:30 |
语文 |
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 |
基本能力测试 (9:00—11:00) |
15:00—17:00 |
数学 |
外语 |
(二)考试科目
文科为语文、数学(文史)、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基本能力测试;理科为语文、数学(理工农医)、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基本能力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240分,基本能力测试卷面分值为100分,以考生卷面得分的60%计入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六科由我省自行命题,英语听力和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课程标准实验版)山东卷考试说明》进行。
(三)全国统考(含我省命题)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绝密级事项管理。
(四)考点应设在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将
另文下达。
(五)报考外语和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试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考试管理,今年继续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统考期间,省招生委员会向各考区派遣统考检查员。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选派和培训监考工作人员,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采取得力措施,严防高科技作弊,坚决杜绝群体性舞弊行为。对高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案件,各市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因管理不善或监考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考(Q吧)场纪律松懈、出现作弊行为的考区、考点,除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外,并于第二年取消设立考点的资格。
各市及有关高校必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试卷及答卷的安全运送、保管、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要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八、评卷与统分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由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评卷点设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和济南大学。
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和基本能力测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外语和文科综合科目的卷一采用机器评阅,卷二采取非网上阅卷。
评卷教师实行聘任制。有关高校和市教育局负责对推荐的评卷教师进行严格把关,推荐的教师经评卷点审查合格后由省招生委员会签发聘书。
各评卷点必须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要成立评卷点领导小组和学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提前做好各学科评卷的准备工作,尽早落实评卷场所和人员,做好相应的工作方案。要按照评卷和保密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答卷的保密、保管工作。要严把评卷质量关,建立强有力的质量检查组和复查组,确保安全、按时、优质完成评卷任务。
高考评卷工作是一项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光荣任务,也是各市、各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予以配合和支持。教师参加评卷的次数、评卷质量和工作态度,可作为各单位考核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内容。
?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另文下达。
考生的高考成绩于6月25日前以原始分数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