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
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相应批次的志愿表(志愿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下载)。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将志愿表上的内容准确录入。
考生在网上录入本人的志愿信息之后,要立即提交,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逻辑校验。当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时,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的警告信息,并须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当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时,说明考生的建议选科(除物理或历史以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志愿,直至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止。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或报名点仔细核对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自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为截止日的24时止,逾期不能再上网填报。
八、几点重要说明
1.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程序填报或未对志愿信息予以确认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同时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并分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提出要求。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照院校的要求,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避免因选测科目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院校要求不匹配而造成所填志愿无效。同时,在填报平行院校志愿时,对本人应有准确定位。
3.今年我省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仍将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平行院校志愿投档之前,依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