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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北京大学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招生方针和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高考志愿和高考分数顺序录取。 1、北大今年在各省市的调档比例基本控制在110%左右,视生源情况而定。在符合北大录取的条件下尽量不退或少退档,确保高分考生的利益。 2、凡各省市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如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得保送资格者、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北大按照其加分政策(最高不得超过20分)加分后提档,然后按实际考分录取专业。(如果省市没有给考生加分,北大不再给考生按加分政策提档和录取。北京大学的特长生候选人按既定降分录取。) 3、北京大学录取时的专业志愿差为3—8分,以最大限度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为标准,调剂志愿不设专业志愿差,调剂录取时将会电话征求考生意见。 4、部分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高考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降低20分以内顺序录取有志愿的学生,录满为止。2006年该类专业有中国语言文学类(理科应用语言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包括理科的科技哲学与逻辑学方向)、地质学、考古学(包括理科的文物建筑方向)、菲律宾语、印尼语、越南语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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