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办法
学业水平测试要求:报考常熟理工学院普通类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要求达到“2B4C1合格”(即2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信息技术等级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报考常熟理工学院虞山学院普通类本科考生的2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以上。
选测科目要求:报考我校自然科学类专业(理工科类)原则上以物理为选测科目;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原则上以历史为选测科目;兼招专业则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历史和物理以外的另外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总分为主,并结合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等级高低,择优录取。
2、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即总分相同时,首先根据选修测试科目等级高低确定录取顺序,其次根据必须测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确定录取顺序。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清”的方式进行。
4、英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超过省平均线20分左右。日语、朝鲜语、德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超过省平均线10分左右。
5、对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
第七条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满足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清”的方式录取: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八条 外省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以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其它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外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执行。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省份,使用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者,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德语专业英语和德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朝鲜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对于非外语专业招生,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故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3个月内,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