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3700元/人·年~5500元/人·年(各专业标准不同);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人·年。
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人·年~6500元/人·年(各专业标准不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 800、1000、12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