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奖贷助学情况
1、新生奖学金:凡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我校录取且正常报到的广东省新生:若总分在广东省第一批录取线20分以上的(含20分),按总分排序取前20名,给予甲等奖学金,奖励每生人民币4万元,分四年发放,每年1万元;若总分在广东省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按总分排序取前50名给予乙等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享受甲等奖学金者,不再享受乙等奖学金)。
2、教育发展基金会:经省民政厅、教育厅批准,继中山大学之后,我校成立了全省高校第二个教育发展基金会,目前已募集资金7300多万元。基金会设立了杨振宁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等,为助学提供了强大的社会资金支持。
3、优秀学生奖学金:(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300元到3000元不等,奖励面达30%。(2)企业奖学金:台达电子奖学金、东穗奖学金、新动力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奖学金、宏达工贸集团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高铁科技奖学金、城建奖学金等。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6、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2)企业助学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东莞时报社、许绍伟先生等单位、个人在我校设立助学金,帮助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3)2006年开始学校实施资助贫困大学生的“爱心工程”,由校外人士出资、采用“一对一”结对帮扶的方式,对我校家庭贫困的新生进行5000元/人/年资助,目前已有95名学生受惠。
7、其它:学校还通过勤工助学、缓缴学费、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