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河海大学现有近二十项学生奖学金,学生获奖率近50%,其中最高单项奖励标准为6000元。同时,为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河海大学,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
第二十九条 河海大学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勤、补、免”五位一体,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既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能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