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在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内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元—5500元/(每人.每学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10000元/(每人.每学年)。
2、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条件在750元—1500元之间收取。
3、如2009年广东省政府批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