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制度
(一)普通类新生
1、凡进入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新生,入校注册后可获普通类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进入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第二志愿以后(含第二志愿)报读我校的新生,入校注册后可获普通类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500元/人。
2、凡进入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新生,入校注册后以高考总分成绩为依据,按理工、文史分类排名在前5%的新生(以该省、市、区到我校报到注册的学生总数为基数按比例计算并排名,不足1名的省、市、区按1名算),可获普通类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500元/人。
(二)体育类新生
1、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体育尖子和体育专业本科新生,入校注册后可获体育类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2、凡进入本科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体育学专业本科新生,高考专业分前5%者,入校注册后可获体育类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
(三)艺术类新生
1、达到中央音乐学院考级8级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比赛一、二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本科新生,入校注册后可获艺术类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2、凡进入本科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艺术类本科新生,高考专业分前5%者,入校注册后可获艺术类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优秀生奖学金制度,以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优秀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人数30%以上,其中特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学校设有创新学子奖,其中特等奖奖励10000元、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视上级拨款额而定。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家庭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制度,现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致公党“侨心助学金”等。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人数视上级拨款而定;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0%。家庭困难学生除可申请助学金外,还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也可在入学后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