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奖、贷学金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了切实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奋发成才,特制定保障机制和奖励机制。
保障机制:国家贷款保学费、勤工助学保饭碗、临时困难补助保重点。详见《山东经济学院“313成才工程”实施意见》、《山东经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山东经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奖励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优秀学生奖、优秀团员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团干部奖、创新奖、优秀毕业生奖和其他社会奖学金等。详见《山东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奖励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