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该校在当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为计划数的120%以内。
2该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当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该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但设定分数级差,志愿级差之间均为20分。具体办法是:二志愿考生的基准成绩减去“1、2志愿级差”,三志愿考生的基准成绩减去“1、2志愿级差”后再减去“3、4志愿级差”,依次类推,然后按照最后的当量成绩排队。
4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设专业级差,级差分为5;3;3;0。
5对优录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新生入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
7男女比例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