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与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特困学生,学校协助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学费、生活费方面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特设如下基金:
(1)国家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凡我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一等:6000元/人·年;二等:4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
(2)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新生按其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结合中学的综合表现,可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特等奖5000元/人,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具体评奖办法按我校《优秀新生奖励条例》执行。
(3)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为30%。其中特等奖3000元/人·年,甲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乙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丙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丁等奖学金:300元/人·年。
(4)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我校或学院设立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特困生,如宝钢奖学金、濮耐奖学金暨特困基金(奖励和资助材料与冶金学院的优秀学生和特困生)、北京首安奖学金及其他校友设立的奖学金等。
(5)勤工助学基金:凡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困难学生,可在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安排下,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6)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凡表现优秀的特困生,通过评定可享受500元/人·年的奖学金。
(7)特困生困难补助基金(临时性补助)。
(8)单项奖学金:学校为在德智体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设置了若干单项奖学金。
(9)电子技术学院(原汉口学区)学生助学贷款与奖学金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