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优生优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重点保证农业、国有大中型企业、教育、科技对毕业生的需要。
我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毕业生就业改革试点学校,毕业生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下,以学校为主导,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并轨生和公助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在年底未落实救援单位的毕业生,从第二年一月一日起自谋职业,档案转至当地人才交流部门,粮户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国家计划内自费生原则上由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定向生在定向的行业或地区内就业;委培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协议生按照生源省市有关政策就业。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在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家拨款的学校、科研、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就业,重点补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急需。
学校十分关心学生的就业与发展,根据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社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在加强基础的同时,对高年级学生,根据社会需求进行分流培养。多年来,该校毕业生一直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签约率一直处于省属高校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