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按在校生的5%)经学院评定可减免学费;优秀特困生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专项特困生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