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奖助学措施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本奖学金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金额4000-6000元,名额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2)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对象为我校当年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金额为2000-3000元,奖励面6%。
(3)综合测评奖学金:农科类专业90%的学生可获得,金额为300元/人年。
(4)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为700-2200元,奖励面20%。
(5)“刘宇新奖学金”:凡在我院学习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每年奖励33名,金额为300-1200元。
(6)“棕榈奖学金”:园艺、园林专业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评选,每年奖励10名,每人奖金1500元。
2、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分学费贷款和基本生活费贷款两种,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
(2)为困难学生在校内外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部分生活费。
(3)多方争取社会上提供的奖、助学金。
(4)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如获国家奖学金,可减免学费。 |